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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

相让啊?”另外一人也附和道,此人叫做太保球。
    “要是整个洪兴,我们还要让上几分。可他不过是大佬B手下的马仔而已,我们也要让的话,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又有人道。
    “而且听说他和大佬B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怎么说?”其他人立刻看过去。
    “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朗屏邨啊!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确实是这么回事。
    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需要给他扎职,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发了。
    这事他们也做过。
    “既然意见相同,那就好办了。”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
    “挑几个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
    几人思索了下,立刻有人的道:“飞全喽,又够拼又够出位,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就给他扎职喽。”
    很快,这事就定了下来。
    绅士胜离开会议室,几个小弟立刻跟在后面。
    “大佬,去哪?”
    “五月花夜总会。”
    最近绅士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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