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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荒政三策,民声诉天

那么自然可以避开“年月虽多,一本一利”的约制,便可以用十两本金换来百两乃至更多的收益。
    偏偏地,这种事情并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存在于京城之中。
    放贷产业从东周便已经开始,到元朝更是出现官方放贷机构——质典库,致使放贷成为朝廷和贵族的重要收入来源。
    在当时的中都出现一个新职业,以色目人为主体从事借贷行业的“斡脱户”。
    蒙古贵族正是依靠着翰脱户为自己放贷敛财,其中“羊羔儿钱”的年利息高达100%,导致大量的百姓破产,最终成为压垮元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明朝成立至今已经百余年,权贵们早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便顺理成章地介入借贷产业。毕竟这天底下,恐怕没有比放贷更好的买卖了。
    虽然元朝的“斡脱户”消失了,但京城出现一种职业叫做“拉京债”。
    “拉京债”并不是什么体面职业,主要依靠自己的人脉资源引诱一些官员借京债,从而自己从中获取佣金的一份职业。
    《明英宗实录》记载:“京师有无赖子数十辈,常在吏部前觇,辄引至富家借金遂为之往赂,其实或往或否,偶淂美除则掩为己功分有其金。”
    早前朱祐樘发动勋贵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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