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高级大律师黄伟灿
有看过,这个案子有官方压力,若是在这上面出错,他难辞其咎。
黄伟灿再道:“我的当事人,证词前后不一,其中第一次做有罪供诉,是在事发之后的两个小时,地点,在南京南内城分局之内,当时参与审讯的警察,是两名辅警,按照审讯程序,嫌疑人在做有罪供述之时,当事警察必须是有警长一级的正式警员参与;
第二次有罪供述,是在南外城,也就是江宁县辖区内,地点,江宁警察局;
按照第25款条文规定,凡嫌疑人所做有罪供述,必须是在辖区看守所内,而且根据刑法修正案第135条所规定,自2020年开始,凡对嫌疑人所做任何审讯,包括有罪供述,必须有视频实时记录;
我在翻看卷宗之后发现,以上我所罗列的条文,警察局那边都没有给出详细解释,唯一的一条视频,还是徐宏在南内城分局审讯室内的视频,视频当中只有两名辅警,而在江宁警察局内审讯视频则没有,完全是文字叙述;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诸位都是法律系出身,律法比我还要清楚,这种情况下,警察那边的操作,包括检察院审查那边,称之为‘程序违法’...
我们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直播,或者是有什么外部压力,在不到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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