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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斩杀官僚

视皇命啊!有我抚院钧令为证的。”
    “我承认我是贪财了,所以受了杜渐的挑唆,但挑唆抚院清军勾军真没有我啊。”
    周祈也跟着只是无奈承认自己贪污,而不敢说朝廷不准清军不对,也只是把锅往杜渐身上推,且强调说:
    “但我也还是在阻止清军的圣旨下达后,下令阻止的,有我牌票为证,我固然贪财,对天子对朝廷还是一片忠心啊!”
    于是。
    三法司便根据审定的情况,向朱翊钧做了呈报。
    而三法司按照朱翊钧的圣意审定的标准则是,凡是严禁擅自清军勾军旨下达后还不收手不阻止的,皆以抗旨不遵罪,定了斩立决。
    若有收手且阻止的,看在其未犯欺君罪的情况上则流放关内三千里。
    但对于虽然收手且阻止,但犯了贪污罪或者为媚上而擅自下令清军勾军的,则流放关外五千里之外到绞立决不等的刑罚。
    而对于玩忽职守、懒怠不为,纵容下属官吏用清军勾军的方式掠民,或者说是刻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皆革职为民。
    对于挑唆官僚害民的则判以斩监候到绞立决不等的刑罚。
    如此一来。
    龚一清、邹迪光、杜渐等皆因为抗旨不尊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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