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礼下子女
旧礼约束子女,也不当以旧礼枉杀子女;生杀予夺当为天子之权,本国之民皆为天子之子民,天子当慈当义,自亦不当枉杀子民。”
而议拟新礼时,礼部尚书徐学谟向朱翊钧奏禀了他们几个执政公卿在政事堂议定的新礼建设意见。
只是,徐学谟在说到天子也不当枉杀子民时,就不由得瞥了朱翊钧一眼。
朱翊钧倒没有生气。
一是他来自后世,对这种要求天子尊重自己子民生命权的话没那么排斥;
二是他也清楚,他要想让汉人讲民族爱大明,首先他这个大明的主宰者就得把汉人当自己同胞,让人知道国家和国家的君主是把他们当人看的,没把他们当牛马草芥。
所以,朱翊钧听后只说道:“朕向来是以仁政治国,从不好杀人,也不枉杀人!天下父母官与父母也不得枉杀人,当以仁待下,而不能要求下待上以敬,刑律方面需要修正一下,不能只是强调下对上当敬,也得重视上对下的仁的建设。”
“陛下说的是,臣认为,刑部当修订刑律,废父母杀子女只廷杖的旧律,而改为罪大恶极者可绞刑处死,以免其继续贻害子女。”
“同时,各宗族也不得擅自处死族中晚辈,以所谓族规代替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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