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40章 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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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鹤点了点头,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别以为在古代,就没有版权保护。
最少从宋朝时,对作者和书坊的着作权、版权保护就写入了法律。
其中,最有名的一件公案就是理学的大圣人朱熹。
南宋大儒朱熹作品一纸风行,自印自售《论孟取义》一书,却遭到浙江书商非法盗印。
朱氏气恼,忙向好友吕祖谦致信求助,希望身为地方官员的他出手相助,禁止翻印销售,并不惜告状打官司维权,以震慑小人嚣张气焰。
朱熹版权意识如此高涨,与其外祖徽州巨商祝确有关。
祝氏为宋代刻书大家,富甲一方,家产几占歙县县城之半,故时称“祝半州”。
早年丧父、被寡母抚养成人的朱熹耳濡目染,对出版行业自不陌生。
后人统计,朱熹一生出版收入不下两百多万贯,相当于七八十万两银子,富比王侯。
朱熹这位历史上刻书最多的大学者,儿子女婿负责经营,门生弟子参与协助。
后裔出版《朱子文集》八百年,独家垄断直到清代。
其他书坊只有羡慕的份,绝不敢染指盗印。
华夏已知的最早的保护版权的文件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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