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景泰十八年
建商队进行海外贸易,并由海运司派人监督、核查运送出海进行贸易的货物,造册送至户部“海税司”,由海税司进行海贸归来后的利润清点、核算,按照比例收取一定赋税。
此事由地方都察院行监督之权。
这个改革一出来,引起了轩然大波。
之前朝堂中枢和他们背后的地方士族,虽然他们中的一些士族被太子殿下抢劫了一百万两之巨,但他们已经有出海的经验和实力,可以继续进行海外贸易,被太子殿下白白洗劫去的钱,可以再赚回来。
所以最终屈服于皇权,同意开海,要不然可以拿太祖的海禁祖制说话,和朱祁玉两父子在开海一事上争上几年,搞不好出现个刘大夏也说不准。
结果朝廷的布告一出来,要收税。
而且是阶梯收税!
十万利润以下,收两成。
十万到十五万间利润,收两成半。
十五万到二十万之间的利润,收三成的赋税。
二十万到二十五万间的利润,收三成半的赋税。
二十五万以上的利润,收四成。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抢钱!
之前大家也想过要收税,但没想到这么重,更没想到,这个收税不由地方负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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