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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府试提堂

和《毂梁传》四选一。
    府试共考帖经、杂文、策论三场,其中前两场各考一天,第三场连考两天。
    第一场考帖经,考生需要按照要求,将书中的内容默写下来,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力;第二场考杂文,主要包括一些论、表之类的文体,主要考察考生的书法和习作能力;第三场考策论,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时政、吏治等方面的理解和观点。
    每场考试,考生都不得出考场,但每天可以休息三次,会有人送来饭食和清水,也可在专人的引导下入厕。
    要交卷时,考生也只需要拉动身边的小铃,便会有两人过来糊名,然后将考卷放入匣内,并收走笔墨等物,之后考生便可离开。
    每次府试通常只录取数十人,分为甲、乙两等,其中前十名为甲等。
    同样的,府试第一名的“府案首”,也是直接获取秀才功名,而不必参加下一级的院试。
    通过了县试和府试之后,考生便获得了“童生”的称号,这即表明考生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写作能力,同时也证明考生获得了正式参加科举的资格,可以进一步参加由省一级举办的院试。
    此外,童生还有一些其他特权,例如诉讼时不用跪拜,婚丧典礼时可以和官员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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