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诸王之制
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
自景帝朝七国之乱之后,诸王便被禁止治民,诸项举措也大大削弱了诸王对王国的控制权利。
“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到了汉武帝手里,诸王的权利可以说是彻底被架空,不但裁减更改的诸多官员,连仅剩的官员也必须由朝廷安排。
这样一来,诸王完全成为了一个只享用土地租赋的“普通贵族”,而实际上王国的统治权利全部都收归了中央。
而且还有更绝的,那就是“推恩”,连诸王仅剩的土地和爵位也要不断分给子嗣,这就是为什么身为中山靖王之后的刘备,却成了一个织席贩履的庶民。
土地越分越小,王国子嗣江河日下,甚至到后来有的人连给宗庙的供奉都出不起,以至于直接除去爵位。
自景帝、武帝以来对诸王的各项举措,当然是有其好处的。这些举措加强了中央的权利,也甩脱了诸王尾大不掉之势,这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当然有利。
但是这也造成了一个困境,那就是当中央朝廷受到威胁的时候,再没有诸王能够挺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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