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阮元的妥协(上)
下地方物价,相较于几十年,甚至十几年之前,都有上涨,各处办案,少不了雇用本地吏员办事,若是钱给得少了,势难将控案办成。可每次朝廷能支给的公用银钱,却又有限,大半开支,还是要由府县自行支出,而且又不能报销。更何况许多府县,早已形成了攀比之风,今日这个府供应朝廷三百两,明日那个府就是四百两、五百两。如此情况,似乎也并非一纸严禁所能根绝。”
“真是没想到啊。”嘉庆也不觉叹道:“朕本来是想着,这京控之事,能够保证地方冤案,不至于因地方府县官官相护,竟使良民沉冤难雪。凡地方不决之案,京中代以操办,也能使各处府县豪强,不致官民勾结,合谋侵害百姓。可这些年下来,地方仅仅供应京官,竟要多出这许多开支。长此以往,也难怪有些地方,亏空一直补不上了啊?”
“皇上,臣倒是以为,京控之事,应有常度,方能绝其冗滥。”英和也劝谏道:“眼下京控,确有一弊,便是无论案件在地方府县藩司,是否经过判决,只要入京呈控,皇上与众大臣议定应当审理,便须派出京官外出审案,如此一来,百姓便会倍加依赖朝廷,进而有许多百姓不知常法,竟而入京妄加呈控,朝廷的负担,自然就多了不少。而且,府县决狱的本职,也渐渐被京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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