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会审和珅!嘉庆的杀手锏
不成字之处,和珅公然声称不如撕去重新拟旨。
第十条:乾隆去世后,嘉庆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和珅则在发出的上谕中称无论有无出痘,俱不必来。
以上数条,均是涉嫌十恶中“大不敬”的罪名。此外,二十条罪名中还有和珅变更成例、隐匿军报等罪状,虽不涉及“十恶”,可一样是重罪。另有交结苏凌阿、李潢等事,则涉嫌结党之罪。
也就是说,无论乾隆有无遗诏,和珅所犯之罪,已经让他成为“十恶不赦”之人。即便当年的李侍尧,也只有贪赃枉法,并无“十恶”之罪。和珅之罪,早已比李侍尧重了不止一个档次,眼看这些罪名,即便乾隆复生,只怕也救不得他了。
而和珅的言语,也从最初的抗辩,逐渐转向沉默,再转向……索性承认。
“第十四条,你蓟州所建坟茔,设立享殿,开置隧道,附近居民往往以和陵称之,可有其事?”
“无知之民妄言,岂可当真?”
“那你坟茔违制是真的了?下一条,你家所藏珍珠手串,现查出二百余串,又有大珍珠数十,较之御用冠顶,尚要大出一倍,你有何辩解?”
“……”
“第十八条,你家夹墙藏金,有两万六千两,私库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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