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朝鲜使臣
至于近郊,君使下大夫请行,君又使卿朝服,用束帛劳,此大夫郊劳者,即卿也。故而在下认为,这迎见之礼,应是卿为主官,下大夫为副官,方显上国礼仪,阮翰林觉得可是这个道理?”
朴齐家这一番话,是看准了清代读书人大多不识《十三经注疏》的弱点。清代《礼记》虽是五经之一,可明清朝廷钦定的参考著作,乃是元代儒者陈澔所著《礼记集说》,因此自明至清,读书人往往不知《礼记正义》为何物,更不会深究《仪礼》。即便到了清中叶,汉学渐盛,这《礼记正义》篇幅浩繁,也非寻常儒生可以精通。而《礼记集说》对交聘一章,注释寥寥,若只是依《集说》之言,这一番问话是回答不出的。
阮元也听得清楚,朴齐家这个问题,名为请教,实际针对的就是自己。他援引仪礼之言,认为迎见之礼,所至官员应当在级别上对等。可自己不过七品编修,按周时礼仪,可能只能列为士,和大夫尚有差距。若是应对无方,只恐乾隆落一个轻蔑朝鲜使节的名声。到时候乾隆若是怪罪下来,自己当然也难辞其咎。
但阮元少年之时,便精研三礼,无论《礼记正义》还是《仪礼》,早已熟稔于心。此时应对,便也从容,道:“回大人话,这《仪礼》所言迎见之礼,本是因事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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