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追究责任
要求组织上对南阳县县长胡元明进行处理,说胡元明工作不尽职。先是有水灾发生,这次又是化工厂爆炸,如果一个有领导才能的县长,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事情发生。
我不赞同魏副市长的意见,指出这和谁当县长没有直接的关系,水灾的发生,是自然灾害,谁去南阳县当县长都避免不了这种灾难的发生。而且,这次的水灾,因为南阳县的水利工程有了很大的改善,造成的破坏程度有所降低,说明胡元明调到云岭当县长之后,还是有不少的政绩。化工厂的爆炸,是化工厂的管理上没有到位,胡元明作为县长,是应该负有领导责任,并非全责。更应该追究的是分管副县长的问题,是主管领导在工作上面的失职,缺少安全意识,工作态度不端正,都是对这起化工厂爆炸事件埋下了伏笔。
我的意见,这次爆炸事件,胡元明是有责任,但免去胡元明县长一职,处理得有点严重。
针对这起爆炸事件责任事故的追究,经过讨论,组织上作出最终的决定,给县长胡元明记过一次处分,撤销其分管工业的副县长的县长职务,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也要接受处罚。
处分决定下来后,南阳县官场中引起了一阵子的震荡,也在南阳县掀起了一场安全防范工作的调查。学校,医院,以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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