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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王不死受伤了

曾写道“臣子恨,不足以道尽其恨意”。文人学子也极力地倡导女子守节,寡妇亦不能再嫁,有句老话这么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统治阶级大力提倡。
    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这大概就是最早为贞妇树碑立传的事例了。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例如大太监刘瑾还曾经制定过一项律法,寡妇必须再嫁,没错,太监也是会关系人家的传宗接代事宜的,不过刘大太监受到了很大的阻力,成效为零。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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