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4章:单挑蛮荒的小屁孩
蛮荒还是天初,不管是星辰体还是那些神,锋北豪都发誓要将他们一个个千刀万剐了!
除了一心复仇外,其实从军事角度讲,锋北豪现在的决定也是对的。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都是最安全的地方,谁能想到锋芒少帅锋北豪不但活着回来了,而且还北上蛮荒,杀到神马族去了呢。天还没亮,他就来到了那条著名的白河前面。
从这里斜着往后看去,黑乎乎的一片崇山峻岭,应该就是龙角城所在的连云山了。
锋芒关横空出世前,天朝尚国一直都是仰仗这个老城来抵挡蛮荒的,也不知道那里现在怎么样了。
浩荡白河的这个拐脖死角处,重重残骸遍地冤魂,千里无人鸟兽成群,正好是少帅调理修整的最佳场所。他用土石布阵,虽然手段稚嫩,却也足够挡住一般的狼虫猛兽了。
锋北豪在过河前,要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开始做一个真正的蛮荒人。他清楚蛮荒人的打扮,除了那件软甲背心,他把布衣撕烂勉强裹住双腿,然后只带一件狼皮就好了。
这狼皮是被子是褥子,往身上一披就是一个最贫贱的蛮荒人,最常见的衣服。
但是千万别细看,除了那金丝软甲外,拴裹狼皮的带子,每个蛮荒人必备的小肉刀,都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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