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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物理意义上的打包带走!

仅登记有对方的亲友情况,还有外貌描述以及个人财产汇报和家庭纳税记录。
    “陈胜,阳城县柺墩里……”
    陷入枯燥无味的人口查询的赵泗眼前一亮。
    “又一个陈胜……”
    古代重名重姓的人太多了,这已经不是赵泗第一次找到名为陈胜的人了,准确来说,这是第四个。
    前面三个,要么是奴隶,要么是贵族,赵泗去都扑了个空,对不上,根本对不上。
    赵泗想了想,也不着急,继续往后面看去。
    好在,一个几万人口的阳城,总不至于有几千几百个陈胜。
    赵泗继续翻阅下去,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名字。
    吴广……
    值得一提的是,秦朝虽然还没有摆脱奴隶制,但是对于奴隶,也是有登记记录的。
    尤其是官奴隶,本质上官奴隶是官方的财产,和私人奴隶性质并不一样,哪怕赏赐给个人,也享有一定的人权。
    虽然不多,但是大秦也不允许个人对于奴隶生杀予夺。
    秦禁私杀,哪怕是杀一个名誉上属于你的奴隶。
    “吴广也在阳城?是官奴隶?还和陈胜在同一个地方?”
    赵泗心理仔细一想,估计已经八九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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