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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修改秦律

下来。
    虽然秦国的爵位继承,乃是“减爵”制度,除了上面的侯爵和战死等特殊情况外,大都是降级继承,但几代人的积累下来,再加上这近十年间关中子弟接连几次参与了灭国大战,拥有簪袅、不更等爵位的人还是非常之多。
    有爵者可为官吏,但坑位总是有限,故而大多数得爵者除了拥有土地和一些特权外,身份上还是庶民,并非官身,他们的子弟本来也没有进入学室的资格。
    这一次,由少上造赵佗提出的建言,竟然为他们的子弟后代,打开了一条飞跃阶层的道路。
    “乃公的儿子可以进入学室,日后学成出来就能做吏了。哈哈哈,乃公今日要畅饮浆水,还要去女闾庆祝一番,快哉快哉!”
    “吾弟可入学室为子弟,不枉我在战场拼杀一番,此真乃大王之德啊!”
    “我听说这条建言是赵将军所献呢,若不是赵将军,吾等子弟安能有入学室的机会啊。”
    “赵将军?”
    “就是少上造,赵佗将军啊!”
    关于秦代的爵位继承,并无记载,但根据出土《二年律令·置后律》来看,侯爵子弟可以完整继承爵位,卿级以下按照减爵继承。
    该汉简是吕后二年的律令,离秦不远,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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