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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决死赴疆场,深夜飞魔窟!

贾义邦等成年后,贾淑兰100%继承我在浮士沃联合制造公司的上市公司资产;贾义邦100%继承我在巨港贾氏集团的全部资产。
    我个人资产如银行资产、金融公司资金、现金、古董和房产等,我不在这段时间里,由我和乔燕共管。如果我牺牲了,这部分资产又我和乔燕的子女100%继承。
    我们生孩子,如果是男孩取名为贾步伟,如果是女孩叫贾莉娴。
    商量完事情后,我按照上面内容立了一份遗嘱,然后,我们将遗嘱拿到嘉仕迪律师事务所及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了。
    ......
    1977年1月8日在金鼎公司、浮士沃公司和贾氏集团公司的分红全部到账后,我和乔燕进行了一次理财。
    在1976年度金鼎公司的分红为:45亿美元;浮士沃公司的分红为:500亿美元;贾氏集团公司的分红为:540亿美元。合计为:1085亿美元。
    我B账户的三笔黄金现货存单的利息到账了,瑞银按照135美元/盎司的均价给我计算利息,因此,获得了6843.6亿美元利息。我C、D账户的存款了利息也到账了,这里现金为:157.5亿美元。
    我M账户到账利息为:51.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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