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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校园偶遇故人,巧入石匠会!

都没有!我们就是真正的文盲啊!”
    大家笑了!
    这样,我和乔燕的日常生活跟大学生差不多,白天基本上在走读大学里听课、作业、参加教授的答疑等。
    不久,我在走读大学里认识了一个教授,他是我们的《法学》教授。这个教授叫伦斯坦博士,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白人男子。
    由于,法学是我的主修课程,因此,我必须经常向伦斯坦博士请教很多问题。
    有一次,我在伦斯坦博士办公室与讨论法学问题。
    伦斯坦博士笑着说:“拜伦!我感觉你是一个非常聪明,并且有很高悟性的好学生!你对孟德斯鸠著作《论法的精神》里的关于自然法、人为法的理解非常正确!法是用来规范社会行为和个人行为的,立法依据只能是人的本质需求,以及主流社会的需求!”
    我说:“是的!伦博士论述非常正确!人的需求对我来说很好理解!但是,主流社会的需求,对我来说,就不是很好理解!”
    伦斯坦博士说:“拜伦!主流社会的本质就是主宰社会发展力量!明白吗?”
    我说:“喔!明白了!这个力量是上帝!是吗?”
    伦斯坦博士笑着说:“不!不!这个力量是一群帮上帝干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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