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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安排弟妹读书,开始研究家案!

司营业执照》和《公司银行账户证明》等我在资料找到了!
    一份父亲与律师行签定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表明:这份合同是我父亲贾显达以贾氏国际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名义,与正义国际律师事务所、正义国际资产委托管理公司的董事长GEE.JONES即乔治.琼斯先生签定的。
    合同内容主要管理《遗产清点》的产业经营、公司运作及土地开发等,受托方可以获得年终分红利润的5%收入。
    合同签署时间为:1959年3月28日。
    合同期限为:1959年3月28日至1979年3月28日,共20年期限。
    合同附件有,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双方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以及办公室地点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父母的《结婚证》表明:这是父亲与母亲于1953年2月8日在印尼当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上面有我们父亲贾显达,母亲廖美兰的照片。
    我们家庭的《海外户籍证明》表明:这份文件是印尼当局户籍部门开据的。
    上面说明了我父亲贾显达的父亲是贾天龙,母亲叫廖春燕;父亲的妻子叫廖美兰;亲生儿子叫贾义文;亲生女儿叫贾淑芬。文件上有他们照片和指纹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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