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二章 十年之约
比如从属、眷属问题,如果一个眷属背叛他们没有办法立刻反制处理的话,他们就不会采取相信的态度,所以他们有了血之契约。一旦血之契约的眷属背叛,那么作为主上可以通过契约立刻处死叛徒,行之有效。而一个不愿意订立血之契约的眷属在魔界可以直接视为叛徒,杀之。
所以血之契约这种东西被魔族之人普遍接受。所以在魔界是没有单方面的仁义信用,若没有反向措施,一切都是虚言。
那么人类就可以沾沾自喜?人类就是仁义信用的种族了?有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很可惜,不是。在人界,若没有切实有效的反向制约手段,约定也一样是废纸一张。很多时候,人界还不如魔界来得实在
举个例子,以前有一个叫“久小”的地产公司,一开始信誓旦旦地声称,“我的一切是社会给的,我要回馈社会,报答百姓”。人前说人话,人后办鬼事。后来直接30亿撬动两万亿,最终欠巨款老总携款跑路,把沉重的债务转嫁到百姓和社会头上。你踏马的就是这么回馈社会报答百姓的吗?
试想如果一开始能有足够实际的、不被利益冲昏头脑的反向制约措施,会那般如此吗?
所以有的时候,人办事还不如魔,人界还真的不如魔界,人间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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