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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凡上大学时,诗最好,头发最长。他决定买那本普希金的诗集,全因为扉面上的诗人肖像,长而卷曲的头发。他几乎认为自己以后就是这个模样,只是头发不会卷曲。
    阴差阳错,他毕业后竟分配到市**办公室。报到那天,他在市府大院门口朝里面望了一眼,看见许多衣冠楚楚的人,提着或夹着公文包,梗着脖子来来往往,便以为是在演木偶戏。不由得摸了摸自己扫肩的长发,几乎成了天外来客。只有忍痛割爱,剃掉这诗人气质了。他刚准备转身往理发店走时,瞥见传达室老头正望着他,目光炯炯,十分警惕。他不由得笑了笑。这一笑,传达室老头便以为是向他挑衅,眼睛立即作三角状,以示正气凛然。
    汪凡理了个小平头。对着镜子仔细端详了一阵,发现自己已面目全非,无法走出理发店了。原来他天庭很高,长年被头发遮蔽着,白得像女人的脖子,与脸庞对照,竟是黑白分明。这脸谱简直就是一幅漫画。最令他冒冷汗的是自己看不见的后脑勺。他知道自己的颅底骨生下来就很不规则地崎岖着,现在头发短了,肯定原形毕露。记得有回在哪本书上读到,大凡叛贼都有天生反骨,便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以为那峥嵘处便是反骨。以后就留了长发,把反骨掩盖了。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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