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立宪法,开议会
士绅集团,并不反对让商人参与议政。
而且,朱济世现在要搞的立宪议会,绝非是后世议会民主的邪路!议会是有的,但绝不能搞民主!因为这个立宪议会下院的代表权,是和纳税联系在一起的。
根据朱济世的设想,首先是只有缴纳税超过一定额度的大中商家或大中地主才有资格推选各县公局代表,然后再由县公局推省公局,省公局推立宪议会下院。而立宪议会上院,全由勋贵组成,人选由大明天子指定。
其次,各县公局可以推举的省公局代表额度,同该县税收在一省税收中的比重相同。各省公局可以推荐的立宪议会下院议员的额度,同样和该省税收在全国税收中的比重相同。一言蔽之,就是纳税等于代表权,多纳税,多代表;少纳税,少代表;不纳税,无代表。因而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在大明立宪议会中,是没有一个代表的。而地主阶级虽然也缴税,但是田赋终究不能和工商业的巨额税收相比。因此以农业为基础的省份,在议会中的发言权是远远不如工商业强省的。
由此可知,这部《钦定大明宪法》就是一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
而这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并没有遭到朱明集团中的士绅官僚的一致反对,因为这里面还有地方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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