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敛财’
“本王看在西北发放‘青苗钱’的做法也可以交给咱们的柜坊去做,向农户低息放贷或预付粮款,这样既可保证农户春播秋收,官府能收取赋税,我们又可以得到农户的余粮,建立稳定的粮食收购渠道,从而控制粮食的价格,掌握粮食资源,避免再出现今年的窘况!”赵柽又补充道。
“王爷这确实是惠民之计,当年王荆公这项措施本是为了抑制兼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但实际执行却操之过急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结果青苗钱就变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而司马公其人是唯伦理治世,不经实务,便没有延续改良,反而轻而俱废之,故后世只知青苗之败,不复察青苗之妙,如果王爷能以专人实施,必能建奇效!”魏伯初感概地说道,他曾是亲历者,当然知道其中的利弊。
“我们还可以借此吸收农户存款,可以不收租金,凡付其些利息,再将钱贷与商户,这样还可赚取其间的利润,我觉得也可试试,毕竟积沙成塔,那些小钱集中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赵柽又提出来新的建议,其实这在后世都是通行的做法,而在如今不收钱反付息却有些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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