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四节 千年对头
怕马上就要根基动摇,甚至沦为历史的符号。
生死存亡之际,法家的人也顾不得许多了,立刻就是快马加鞭,派人前往天下州郡,联络法家巨头,打算展开反击。
这就有了如今,张越手上的这篇文章。
在半个月前,刊载于河西发行的《居延月报》上的文章。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为法,乃实也!
张越看着这篇文章,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实证法学啊……”
“太有意思了!”
“想不到丙吉这些年,也没有闲着,居然靠着我平时的只言片语,加上自身所得,竟萌发出了实证法学的雏形!”
“了不起啊!”
在他所知的后世,法学界,有两个冤家对头,天天撕逼。
一个就是自然法学派,另外一个则是实证法学派。
自然法学,就是后世人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的什么‘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有民猪’等思想的法学理论支撑来源。
其主要主张,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观念,必须和人们的思想、价值以及社会现实联系。
认为法律就是反应自然客观规律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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