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以金赎刑欺袁氏
五岁的刘璋也要挨二十杖,两人倒颇为解气,他们倒也没有觉得不公平,毕竟刘璋才五岁。可是刘焉下一句话,让袁逢和袁隗呆了!
“陛下,我儿年幼,我为人父,没尽到教育之责,甘愿替子受罚!”
“陛下不可,一人做事一人当,岂能由他人代刑?”打刘焉二十杖和打刘璋完全不同,刘焉年过不惑,二十杖只要不把他打死,对他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可若是刘璋挨了二十杖,说不定能把神童打成白痴!
“这…”刘焉十分犹豫,他突然说道:“陛下,如今冀州遭灾,而汉律中又有以金代刑的律条。我愿以每杖五万钱,来赎去我儿二十杖的刑罚!”
五万钱并不多,以汉代铜钱和白银、黄金的兑率来说,五万钱相当于五十两白银或五两金子,而刘璋的二十杖,只需要一千两白银或者一百两金子就能赎买了!可若是真让刘璋以金代刑,袁隗和袁逢就看不到笑话了,而他们也不得不为袁绍、袁术赎刑。袁绍、袁术的赎刑金不算什么,可是和袁绍、袁术在一起的,还有近百位世家子弟。若是让这些人自己赎刑,袁家的名声在这些世家心中就臭了,可若是袁家替交罚金,那就是袁家财政的悲哀!
进退两难,还没办法劝止,这就是袁隗和袁逢现在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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