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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民女不悔

天时,他这才开口:“按照本朝刑法规定,对已定案件申请重审者,必须先服钉刑,活着者再准许开庭审理。”
    那轻悠悠的话语落在众人耳中犹如铁刺扎入心脏,紧缩,双眼瞪圆。就连外面听得不甚清晰的围观民众都倒吸一口气。
    钉刑?!
    没听错吧?!
    是钉刑啊!
    听到前排议论,百姓越想越害怕。钉板啊,别说是一个那么小的小姑娘了,就是一个成年人,滚过来都不一定还有一口气,更别说还能清醒的再述说冤情了。
    周围不了解刑法的纷纷吵闹起来,“这是什么规定?那岂不是以后有了冤屈也只能含冤而死了吗?”
    有些博识的书生夫子就在边上一边看一边解释了起来。
    对于冤案重申者的规定由来已久,早在历史追述战国统一天下一始的时候,各朝各代就有硬性规定:所有已定案件若想翻案,申告人必须滚钉板以示惩罚。
    国家一统之初,当时天下还不稳定,刑法更是苛刻,随着历史的演变才渐渐的在历史长河的进化中慢慢减少,但唯独“滚钉板”这一项一直没有取消。
    这样苛刻的刑罚其实也是为了天下稳定才设置,不管是否冤案,这是给天下人的表率,如果人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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