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犯罪证据
我回应阿姨“吃过了”后,便换上拖鞋,直奔房间,第一时间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
刚才做地铁回来的一路上,我又记起上次表妹李嫣儿给我的那份u盘资料,
如果我没有记错,资料里面有一份关于长青集团的数据,
而我刚才在沈陆叙的车上,恰巧又看见一份印着“长青集团”标志的文件袋子,
我想,沈陆叙既然认识赵三,而李嫣儿偷出来的资料里面,也有关于沈陆叙公司的资料,那么是不是可以反推过来,也许沈陆叙是赵三的合作伙伴,既然是合作伙伴,那么是不是应该有共同的犯罪证据,
<本章"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