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第111章 :那两团鬼火
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宋楚词拿手电去找玻璃球时,照到了一双眼睛。
野狼的眼睛。
蓝汪汪的,发着荧光,就像是两簇鬼火!
在宋楚词一呆时,劳拉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
从动物学的角度上来说,野狼不如狮子老虎,几者相逢,被吃掉的肯定是野狼。
可要是论起狡猾,和凶残来说,野狼足能把狮子老虎甩几条街。
狼,是所有野兽中,最注重团体、战术配合的大型哺乳动物--当年蒙古铁骑纵横欧亚时,很多阵势都是跟狼学来的。
狼很少单独行动,只要在野外发现一只狼,那么它的同伴,势必就在它不远处。
哗啦一声,劳拉打开了手枪保险。
她有些后悔:准备的这么充分,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支枪来?
“宋总,拿着手枪--记得开枪时,要保持绝对的冷静,别心慌!”
劳拉把手枪递给了宋楚词。
宋楚词的手指刚一碰到手枪,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噌地就摔开了:“我、我不会开枪!”
“不会也得拿着!”
劳拉看出宋楚词又被吓傻了的趋势,双手抓住她肩膀,用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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