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新秀合同
在过去,球队与所选新秀之间的合同没有任何规定,球队可以任意给新秀开合同,连年限也不限制,甚至有魔术师这样一签就是25年的情况。
如果考虑到nba曾经有过aba这么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这种“不规定”显然很有必要,因为只有大合同、长合同才能将优质新秀抢到本方联盟中来。
为此,曾经的aba联盟也有过许多神奇的举动,比如只要能开出合同、吸引来新秀就可以无视选秀顺位直接跟其签约,又如联盟集体凑钱给某队来争取新秀,以及著名的多尔戈夫计划(给球员开出巨额合同,但其中一大部分都以退休工资的形式在数十年后才分期到账)。
但这样的行为在当时造成了相当糟糕的影响,那些才20岁不到的年轻球员们,在获得大合同后立刻花天酒地,从此失去了篮球方面的进取心;新秀的年薪经常远超教练,使得后者的权威难以建立;老将也会因待遇差异而心生不满,引发球队内的矛盾。
1994年的nba选秀状元格伦·罗宾逊在被密尔沃基雄鹿队选中后,便要求得到一份10年1亿美元的大合同,否则就不跟球队签约。而他最终签订的合同为10年6815万美元,创造了当时的记录。那一年,他的新秀赛季年薪为29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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