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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佼流。
    我去的时候总不是白去的,一有机会,傻得要死的俄罗斯人就成了我练习偷窃技术的最好的实验品。
    有一次,我离开拿着麻将不想放手的李小宇,和一个叫全志国的兄弟一起去市场玩。
    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拎老毛子的包,老毛子的包里都是美金!美金美金!兄弟们!一块钱顶八元花的大钞票!!!
    我要钱。我向来都喜欢钱。所以等着被我猎食吧。笨拙的类巨人。
    我一边走,一边在中指正中间套上了一个掰开的别针,别针的这头弯成戒指型挂在我的手指上,那头就是长长直直的针尖。
    走了一会儿,我就看上了个一屁股能坐死一头牛的老毛子大妈。
    一!!!我艹,她这屁股,大得和桌面有一拼!
    我对着旁边的兄弟使了眼色,他就心领神会了。转身就绕道走了。我漫不经心的跟着那个大妈,看中一个机会,一巴掌就把那么长的一个别针狠狠的拍进了她柔软的大屁股里。
    啊哈哈哈哈哈,你看过狗熊飞吗?那大妈当时真的就飞起来了!!!惊天动地的大喊了一声,我垫步拧腰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她的斜前方。
    她落地以后,回头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一个毫不知情的中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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