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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情敌相见

说沈大公子饱读诗书,特别喜欢给人讲道理,你今天如果能说动我,我就不管你要钱!”
    沈唯卿道:“那小姐的事情呢?!”
    “女人我还是要带走的。”
    沈唯卿道:“那么问题来了,小姐和公子非亲非故,又没有卖身给公子,公子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强抢良家妇女吗?!
    王子犯法书名同罪,小生不才,提醒公子一句,事情过了,公子是要吃官司的,有法可依。”
    这个辩论啊,跟吟诗作有些相同的地方,就是要有题,
    沈唯卿的意思他很硬气,就是不给,除非强抢,抢了就打官司,豪不退让。
    他提到了有法可依,那么齐照如果对不上律法,就是输了。
    齐照笑道:“我不知道律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看各地邸报的时候,曾经有这样一个案子,一位泥瓦匠,到一户人家去盘炕,喝多了酒,死了,
    大理寺判那户人家不该给酒,还有一点,是在泥瓦匠给那户人家干活期间死的,出于人道,也要赔偿丧葬费,
    小姐是我的人请去给我看病的,现在病还未看,我们之间的事情还没有完成,她说好了要住在客栈里,在此期间出事,都是我的责任,
    为了不赔偿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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