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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渣攻他舅(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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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
下了筷子,碗里晶莹的米饭还剩了半团。
这和他的记忆,很不一样。
在他的印象里,方锦时是无辣不欢的,吃得重口,食量也不小。
有一次李晋邀他到家里做客——那时候他们舅甥俩还住在一块,还是少年的方锦时专挑辣菜吃,吃得嘴巴红艳艳的,又怕饭量太大惹人嫌,明明还没吃饱就放了筷子,只用一双眼睛看着桌上丰盛的食物,那模样像极了渴望小鱼干的猫儿,倒让他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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