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
,回过头看了看,把累趴下的秦默叼起来,继续往前走。
晃晃悠悠,不过起码省力啊。
最近真是评论爆炸多啊,有点小开心,不过我回复会慢一点。
不过今天看到一个小可爱又说了“迷奸”的问题……真是生活不易,豹豹叹气
其实开文的时候就有人来说过沈晋对秦默“先迷奸,后强奸”,曾让我都怀疑自己写的是不是“法外狂徒张三”了。
这个问题我前面也说了,第一灌醉秦默的不是沈晋是她的前夫,沈晋确实在秦默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了,但她的目的不是那种单纯为了兽欲的迷奸,事后也不想负责的那种。
你要是问我“喜欢就能为所欲为吗?”,那我肯定说不行,但是吧,这是,秦默的设定是后面确实会爱上沈晋,双方是互动的,又不是强迫梗,秦默打死不喜欢沈晋,沈晋我就是要上你。
第二迷奸是不是违法,不好意思这是犯罪,现实生活里这种人重拳出击好么。但是我这是,一定程度上的虚构和理想化,沈晋就算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吧。不过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啥好辩白,也没啥好纠结的。
第三就是,我好多次说过,这是个小黄文,情节设定肯定带有刺激性啊,看过我正经文的小可爱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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