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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联邦未成年保护法,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孤儿由联邦孤儿院抚养,满十六周岁后就得离开孤儿院自行谋生。如果失孤的孩子有亲戚或者好心人愿意收养,那也行,不过周父的大哥和妹妹并没有收养四兄妹的意思,在葬礼上就说了,让他们去住孤儿院。
    “我们不能住自己家吗?”老二期待地看着瑞和,“大哥你十五岁了,明年就成年了。”
    瑞和静静地听他们说话,直到听周仲青说出这句话。
    这句话改变了原身一辈子。
    当年的周元青如醍醐灌顶:对啊!他明年就成年了,他可以把这个家维持下来,只要坚持几年,二弟三弟也能相继成年,这个家就不会散。
    为什么一定要去孤儿院呢?家里有一些积蓄,父母所在的单位发了一笔抚恤金。虽然父母死后家中的财产被冻结,那笔积蓄现在不能取,抚恤金也一样,现在都被政府救济处封存。按照规定,这些钱财会在他们成年时平分给他们。
    但明年他的那一份就能取了,四十万的抚恤金他能分到十万,他还可以去打工,只能撑过五年,二弟成年后又能取出二弟那一份……
    越想,原身越觉得计划可行,只要救济处的人能接受他的提议,他可以跪下来请求他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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