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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零五章 中隐 (下)

    工商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合格原料,比如丝织业需要合乎标准的生丝,棉纺织业需要合乎标准的棉花,染织行业更需要特殊的经济作物。然而在收取实物地租的年代,地里种什么,卖个什么价,是由地主们说了算的。所以双方矛盾的实质,就是工商业主企图控制农产品的产销,而地主们自然不甘心失去定价权,双方自然产生了矛盾。
    但是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后,地主们脱离了生产,不再干涉农民的种植选择。老实巴交的农民,总比老奸巨猾的地主好对付,工商业者自然乐见其成。这种形势下,他们普遍选择与农民们签订合约,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农民们则承诺到收获时,将农产品按规定价格卖给资方。
    这样做的好处是,资方可以稳定地获得农产品,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最终结果是工商业主们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当然不愿意再回到从前。
    而这场官司,实质上已成了各利益方之间的对决,判决的结果影响之大,要远远超过其它任何案件,所以才会有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大诉讼。
    这篇文章将这场官司的起源分析的十分透彻,最难得是,作者没有落入传统文章的窠臼,将经济问题道德化,而是运用经济学的观点,将各方的心态展现无遗,观点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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