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八章 隆庆新政 (中)
力发现人才,但系贤才,则出身皆不必论,必与推荐,不得故意遗漏。
接着,对初选出来的人才加以培养。高拱说:‘朝廷用人,必先养人,若无养之于先,则用之亦充数而已。仆诚欲养于未用之先,以辨其才;乃用于既养之后,以充其任。’他的主张是,将前一步初选出来的人才,先放到各衙门或地方任属官,使其积累经验,朝廷也好辨其贤否,根据特点,委以重任。
还要对培养好的人才,因人授职、人尽其用。高拱说,不同的人才品德、能力各不相同。就像人的五指,大小长短截然不同,却都有用处,关键是将这些人,安排到合适的职位上去……他把人才分为三档,德才兼备者为上,有德微才着为中,有才微德者为下,但都可称为人才,具有所用。他认为各部门在使用人才时,关键是要‘量才使用,扬长避短,用其长则可尽其才,而事可成。若违其长而用其短,则鲜有不败者’。他还提出,以才气胜者,用以处理繁杂的事务,以道德胜者,用以担任科道风宪;而正印宰治之人,则非德才兼备者莫属。
而且,在对官员的处罚上,要区别大节与细微,不因有细微之过,一时一事之时失弃之不用。这也是高拱反复强调的用人政策。在他看来,人皆有过,无过之人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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