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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零五章 希望(上)

。法律凌驾于君主之上,已经成为全国公民的共识,任何反对这一原则的统治者将自行变成暴君!为千夫所指。
    沈默所看的这篇文章,上来先简单介绍了《十二表法》,然后便将笔墨集中在其中某一点上。它说:‘(十二表)法有定规,公民之住宅地,及其周围二尺半,乃属个人私产。公民对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其效力可谓天地之间无与伦比。至今仍为欧罗巴人奉为圭臬,西谚有云‘风能进、雨能进、唯有国王不能进’,便是此古法之延伸。’
    ‘想我华夏先贤,亦有如此之意气张扬,杨朱曰:‘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孟子摘取此句,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按记载,彼罗马共和国与我先秦同处一时,可见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
    据说,杨朱和墨子的学生禽滑厘有过一场真实而直接的辩论。禽滑厘问他说:‘如果拔你身上一根汗毛,能使天下人得到好处,你干不干?’
    ‘天下人的问题,决不是拔一根汗毛所能解决得了的!’杨朱回答道。
    禽滑厘又问,说:‘假使能的话,你愿意吗?’
    杨朱不理睬他……因为这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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