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六章 情与法
趣道:“愿闻其详。”
“那冯远年是福建的富户出身,其妾玉珠与其仆周九通奸,卷财私逃,跑到我们苏州来买房居住,以为可以安度余生了。”王用汲道:“冯远年人财两空,为乡里所嘲笑,无地自容,遂千方百计打听到奸夫淫妇的下落,历时半年,终于找到了这对男女,正见其二人卿卿我我,登时怒不可遏,上前要扯着两人见官。”
此时,通奸是大罪,要浸猪笼的,那周九自然不会坐以待毙,拔腿要跑,结果被冯远年用藏在怀里的菜刀格杀,那玉珠也因为要保护周九,被他一并砍杀了。
“如果是这样,”沈默沉声道:“冯远年杀人罪名是成立的。”
“冯远年何罪之有?”王用汲却不同意道:“奸夫淫妇通奸在先,已经是死罪了,那奸夫又身怀利刃,率先袭击冯远年。他拿奸当场,除彼二人,何罪之有?”
沈默也摇头道:“不管通奸者该如何处置,都应该由衙门判决,上报朝廷执行,”说着加重语气道:“只有经陛下勾决之人,我们才有权剥夺其生命,否则谁也无权杀人!”
王用汲摇头道:“大人,您这样说是不妥的。”说着拿起桌上厚厚的一本《大明律》,翻到‘刑律二’,‘人命’部,指着第三十二条给沈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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