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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科举(中)

    清朝的科举沿袭明朝旧例,分为四个级别,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院试,在就近的府、州、县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学政统一安排考试,录取者为“生员”,入府、县的官学,就是俗称的秀才。秀才就算是有了功名,不再是布衣百姓,见了县官,也不用跪拜。
    乡试,则在省府举行,由朝廷钦点主考官同副主考官下去监考。录取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举人就能被称为“老爷”了,同县官可以寻常论交。成了举人就有了做官的资格,要是舍得花钱,举人可以直接补七品官。
    按照规矩,必须要取得秀才同监生资格,才能参加乡试。秀才是必须在原籍考试,监生同贡生的话,则可以不受籍贯限制,赴京城应试。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其他像遇到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的科举考试,称为恩科。
    乡试的第二年,就是会试之期。
    会试在京城举行,各省的举人同国子监监生都可以参加,考生人数在五百到六百左右。通常取百十人,考上者为“贡生”,第一名为“会元”。
    会试过后,便是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这个却没有落榜那么一说了,只是在贡生中从新排名次,一甲、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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