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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帝国政治结构

    冯帝国总概况:国家面积约四百万平方公里,人口三千五百万,军队人数为两百八十万。国都为特法尔城,人口一百四十万。拥有百万人口级别以上城市四座,两条最大的河流,一块高原,两大湖泊,整体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由于冯帝国西面及北面临海,气候全年湿润,冬夏温差小,近100年来冬季平均气温零下3摄氏度,夏季25摄氏度。
    皇帝:冯帝国国家元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整个国家土地、人民的拥有者。国家的最高守护者,全军总司令,能够制定法律,任命各级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御史院御史、军队军官。
    贵族:只能由皇帝分封,国家的贵族数量较多,分为公候伯子男五级,并且分为世袭以及非世袭两种。
    世袭贵族:世袭的贵族,可以由皇帝决定是否赐予宅邸,皇帝必须赐予其小块土地,每级贵族所能获得的最大和最小土地面积有严格规定,最高级别的公爵能被赐予的土地最大不超过纵横三十公里,世袭贵族对自己的封地拥有财权和治权,没有军权。可以每级贵族有属于自己的私军和仆从,并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每级贵族应有的私军和仆从的数额,并且遵守国家最高法律以及皇帝的法令。国家共有大小世袭贵族约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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