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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州制论

    陈杅端坐于木案之前,手中拿着的是北奴特产的短锋狼毫,硬而挺拔,最适宜写小楷,落笔之字皆是苍劲有力,落笔有锋,比中原特产的狐羊等要好上不少,而且价格这算不上贵,二十余两银子足可。
    只是一般的士人并不喜用这狼毫笔,只因为太过露锋,不宜用作平日里的书写。
    但阴士田穰宜喜欢这露锋狼毫,二郡主陈玑也常用此笔,陈杅便也跟着用了,只是心底里并不太喜欢,狼毫入门下的一笔一划实在太过露锋,因此陈杅更喜欢青州的兔毫,因为相比于锋芒毕露的狼毫兔毫更显得温润些,而今天之所以用上狼毫,则是因为自己面前的师傅喜欢。
    手中狼毫短锋轻沾砚中徽墨,笔尖轻动,洒落徽墨点滴重归与砚,不显一丝粘连。
    陈新望了眼手中短毫不禁苦笑,数月之前天下士子蜂拥而入各地考场竞显大志
    ,自己那时还不在意,但现在却是轮到自己了。
    手中狼毫提了提,又落下,宣白纸上点滴成字。
    手中狼毫轻动,走笔游龙,细看竟是落字成章!似乎之前早有预备,手中动作突然停下,陈杅抬起头望了一眼面前阴士深吸了一口气,师傅不曾说话,难猜其意,自己这次“科举”的结果实在不好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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