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监察御史
看出,这就是皇上的耳目。六部尚书敢和陈初六对着干,但一定不会惹这监察御史。
若是除了监察和弹劾没别的权了,这监察御史也不那么可怕,但偏偏他们却手握重权。政事堂和察院要定期开会,商议朝廷的机密要事。
按权力大小来排名,从大到小应该是,决定权、否决权、建议权、知情权。这四权还有包含关系,建议权包含知情权,试想若是对一件事情不知情,怎么建议呢?知情权是基础,决定权包含其他所有权力。
朝廷的机密要事,外官连知情权都没有,只能按旨照办。而外官对于朝廷一般事务,又有决定权,他们的下官又只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直到下一级官,拥有下一级事务的决定权。
按照知情权所能知道的事务等级,决定官位的级别。按照四种权力拥有的数量,这是同一级别中的高低,拥有决定权的才是老大。
朝廷机密事务,决定权在太后那里,否决权在宰相这里,而监察御史拥有建议权,陈初六和一干与会人员,拥有知情权。
开会的时候,陈初六不能提建议,提了就算是狗拿耗子。会上的出来的结论,交给宰相,宰相觉得不好,撕碎了送回来可以,撕碎其中一部分回来也可以。
等宰相那边觉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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