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一审判决
、民族、职业、住所地。”
安琪父亲站了起来,“安大林,男,48岁,汉族、农民,家住b市湖岭区农林县三元村”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年龄,你与原告的关系?”
健哥站了起来:“龙健飞,律师,24岁,与原告是代理关系。”
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年龄,你与被告的关系?”
对方律师代表回答之后,陪审员先后宣读了原被告的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原告,你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安琪父亲: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你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林队长:“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宣读完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确认双方都不申请回避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现在由原告安大林宣读起诉状。”
安琪父亲站了起来:“原告:安大林,男,48岁,汉族、农民,家住b市湖岭区农林县三元村。被告:xx省a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