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人,就此长眠……
遗嘱早在前天晚上,江选就看过了,那是江城当着江准,韩素梅和律师一起五天前制定的。江城集团,除了江城拥有百分之九十三的股份外,另外还有两个他当年的好友,一个叫王君,占有百分之四的股份,还有一个陆战豪占有百分之三的股份。两人都是休闲型的人,平时从来不过问集团公司的经营,也绝对不干涉,只管分红。
遗嘱以江选继承江城集团总股份的百分之七十,韩素梅继承百分之十,江准继承百分之八,许方华获赠百分之五股份,另,江城私人名下的房产三处,韩素梅,江选,和江准各得一处。大小车辆,让江选分配。现金由韩素梅完全继承……
遗体停丧一天,樊城政界,工商界人士以及江城公司放假中闻讯的职员,纷纷致哀。二号遗体火化,设灵堂,三号出丧。
二号晚上,一身麻衣的江选见到了父亲生前一再提起并教导如何应付的同德集团董事长张同德及其长子张若浩。
张同德矮胖,微微秃顶,长着一双鹰眼,喜怒不形于色,虔诚地上香后,拍拍江选的肩头,道了声“好侄子,节哀顺变”,便转身就走。
而张若浩却站在江选跟前,似笑非笑地望着江选的眼睛,似挑衅,似嘲弄,久久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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