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了,再晚了,骨头长硬了再缠就不好了,孩子还受罪。”
庭霜虽然是现代人,也知道缠足是怎么回事,那是把女孩子的脚趾生生朝脚跟处窝,以后连走路都困难,他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会以小脚为美,把摧残女子身心健康视为享受,这种恶习和太监、纳妾一样并称为晚清中国三大丑恶社会现象,既然整个社会风气是这样,反缠足恐怕没有这个力量。
但是,明知道不行他也得为保护儿童做点什么,于是,他开口反对:“缠什么足啊,把整个脚折成两段,多残忍。”
老二庭辉也帮腔:“是啊,去年缠的时候,小兰疼的都晕过去了,真可怜。”
杨氏叹了一口气:“我也不忍心让孩子遭罪,可是不缠足,女孩儿以后嫁不出去,就算嫁了,也结不到好亲。”
庭霜哑然,社会习惯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对于个人很难对抗,庭辉也不吭声了。孟庭兰在旁边听了,知道自己又要吃苦了,小嘴一撇哭了起来:“不要,不要,疼。”
庭霜对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萝莉完全没有抵抗力,心疼起来,赶紧哄她:“乖,哥哥们保护你,不给你缠,谁说不缠足就结不到好亲,有个女的不缠足就享尽了福。”
说到这,他想起一个故事,清末名臣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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