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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页

他一级的郑原先毕业,进入了一家业内一等企业,竞争力很大,加班是常有的事情,而林枫大学时在网上写连载,爆红了一两本,还有本书出了版,也算是个小神。理所当然的,在毕业季找工作碰了两回壁后,林枫就选择了全职写手。
    林枫喜欢在晚上码字,经常写到半夜,因为他觉得晚上才有灵感,而郑原因为工作的事情,往往回到家时,看到的就是已经坐在电脑桌前码字的林枫。两人相处时间本来就少,林枫又要写,温存的时间就更加少的可怜。
    在郑原委婉建议林枫早点码字早点休息时,林枫恼火了。
    在甩出我一天挣的钱比得上你半个月的工资这句话后,林枫甩门离开,驱车在马路上漫无目的的闲逛,无意来到了民政局附近,在路边见到了一个不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比郑原好太多的男人,在那一瞬间,林枫灵感萌发。
    之后,就有了《失恋44分钟:霸道苏总,太宠我!》这本书。
    津韶记得,曾经有个作者说过,作者都相当自恋,想把自己藏起来的同时,又喜欢留下一些线索,让人能够顺藤摸瓜,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
    而这个作者的线索简直不要太好猜,林安然,林枫,最明显不过的线索。而郑原,更是明晃晃的被征用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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