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
被翻了出来。既然要我说明,我就说明一下。
原话在第三章,没有锁,没有改过,也没有删,虽然就是惹事的端由,但是我觉得并没有见不得人。可能问题就出在我把第一次写耽美的说明和写这篇文的初衷放在一起说,造成了一些人或有意或无意的误解。我想说的只是,我写之前没怎么看过耽美(确然,当时连一些常见名词都不大懂得,哪像现在,我妹买了三只公仓鼠,要我取名,我取名叫小攻,小受和小媵),只偶然看到两篇,引起了兴趣,才有写的念头。
然后我才说,写这篇文一开始只是出于恶搞,因为嫌七宝当时点击不够多,所以写了这篇文的第一章。如果是老读者,大概还记得,未改过的第一章是搞笑加床戏,风格和后面出入极大,再加上吸引眼球的旧名字,因为当时完全就是为了勾一勾大家玩玩,根本没想过写下去。
可是第一章设定出来后,我自己也被吸引住了,不知不觉沉迷进去,才有了今天的青莲记事。
不知道为了什么,我莫名其妙就成了鄙视和利用耽美的罪人。
于是有了诸多纷争,我也伤过心,生过气,很多话,我都不屑为自己辩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明眼人看不出我在这篇文里下的心思感情?看不出我的心性?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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