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27.因为老娘是酋长

“野怪”就是该缩在山野角落里等着被杀的一群物种。真是……幼稚!拿衣服!大家都是有手有脚的“人”,为什么野怪就不能有点进步?吃人这种事情,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去做的啊,香喷喷的烤猪腿,比人肉要好吃多了。
    没有钱,那就拿成捆的木材去换,反正这山峦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遇到了什么悬赏任务,也就顺带着去料理掉那些恼人的野兽,反正在部落人眼里,它们都是些会跑的菜;偶尔遇到不小心挂彩了的冒险者,就把他们的装备给扒下来,毕竟从做工上看,人类的衣服材质实在是太舒适了。
    当然,想要完成这些,必须得有一个不会被人类“认出来”的族人前去人类的城镇,可惜大家除了一口部落话之外,实在是不懂得其他的语言。不过没关系,因为……老娘是酋长!
    “%……&&(酋长,这个女人应该怎么办)”
    “%……&(老娘怎么知道!)”
    没错,老娘是这个部落的酋长,是整个部落最强的“野怪”,虽然身体不知道为什么基本上就没怎么长,但是力气上还是不输给其他人的。虽然两把斧头挥起来容易伤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