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喜欢
去的十七年中,她都不觉得异性有什么吸引力,她更喜欢女孩,女孩会撒娇,爱吃零食,爱干净,善良乖巧。
但是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确对宋定产生了男女之情。
她喜欢他。
半个月过去。
街上热闹起来,鞭炮声也不断,电影院前的小窗口陆陆续续排起长队买票,常安从图书馆走路回来,好巧看见了熟人。
戴进余笙两人不远不近地走着说话,戴进先看见她:“常同学?”他正大光明的,倒是一旁的余笙有些窘迫,微低着头,拉拉她牵着的一个小女孩的手:“这就是茗槿,我家教的那个小姑娘。”
“姐姐好。”小姑娘软糯糯喊。
“茗槿好啊,我叫常安。”
她和她握握手,语气软和,眼睛看着小娃娃心里却在想:两人和好了?毕竟之前在学校那几回,她连话都不要和他多说,一见他就生气,看都不想看到他。
回去地路上经过福来春面食店,常安脚步缓了缓,想到宋定,那件事过去大半个月了,他刀伤到底如何?离自己的生日也才剩叁天了。
她找到半个月前打电话的那家赌场,他们生意很好,前台走过来问她有什么事。瞧着她这样的女学生不像是来赌博的,服务生脸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